三大数学危机——人类思想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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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已注销 发表于 2021/11/19 06:40:27 2021/11/19
【摘要】 三大数学危机   第一次数学危机——无理数的发现。 以前人们公认所有的数都可以表示成2个整数的比值。 然后有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取最简单的情形,2个直角边为1,那么斜边的长度的平方是2 所以斜边到底是多少呢? 假设斜边长为m/n,m、n都是正整数,m/n是最简分数。 那么m/n*m/n=2,即m*m=n*n*2 ...

三大数学危机

 

第一次数学危机——无理数的发现

以前人们公认所有的数都可以表示成2个整数的比值。

然后有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取最简单的情形,2个直角边为1,那么斜边的长度的平方是2

所以斜边到底是多少呢?

假设斜边长为m/n,m、n都是正整数,m/n是最简分数。

那么m/n*m/n=2,即m*m=n*n*2

那么m是偶数,假设m=2*s,s是正整数

那么2*s*2*s=n*n*2,即n*n=s*s*2

那么n是偶数,假设n=2*t

那么s*s=t*t*2

也就是说,m/n和s/t是相等的。

这就与m/n是最简分数矛盾了。

由此说明,斜边的长度不能表示成2个整数的比值。

由此,历史上第一个无理数就诞生了。

第一个无理数绝不是圆周率pi=3.14159......

因为要证明圆周率是无理数,远比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难的多。

除了用微积分,我没见过其他的证明方法,不过应该是有的,没怎么关注。

 

第二次数学危机——无穷小到底是不是0

下面的3个悖论都是十分有名的

“两分法”:向着一个目的地运动的物体,首先必须经过路程的中点,然而要经过这点,又必须先经过路程的1/4点……,如此类推以至无穷。——结论是:无穷是不可穷尽的过程,运动是不可能的。
“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阿基里斯总是首先必须到达乌龟的出发点,因而乌龟必定总是跑在前头。这个论点同两分法悖论一样,所不同的是不必把所需通过的路程一再平分。
“飞矢不动”:意思是箭在运动过程中的任一瞬时间必在一确定位置上,因而是静止的,所以箭就不能处于运动状态。

类似的,在计算某个曲线问题的时候,用微积分算出来的结果和用经典方法算出来的不一样,然后爆发了第二次数学危机。

后来,柯西等人建立了极限理论,新的微积分建立在了极限的基础之上,也叫第二代微积分。

这才解决了这个危机。

目前最新的是第三代微积分,试图不采用极限,避免极限带来的晦涩,不过还只是在发展中。

 

第三次数学危机——罗素悖论

理发师悖论: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位理发师,他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来找他刮脸的人络绎不绝,自然都是那些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可是,有一天,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们看他能不能给他自己刮脸呢?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罗素悖论和这个是等价的。

罗素悖论:由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所组成的集合,这个集合是否包含自身呢

罗素发现这个悖论是由集合包含自身所导致的,如果去掉这种自我指涉,就没有悖论了。

公理化集合论的建立,成功排除了集合论中出现的悖论,从而比较圆满地解决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我的浅见:

在规定集合不能包含自身的前提下,那么,所有集合都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那么就不存在由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所组成的集合(即由所有集合所组成的集合)。

相关的2个悖论:

培里悖论:培里是英国的图书馆管理员。有一天他告诉罗素下面的悖论:英语中只有有限多个音节,只有有限多英语表达式包含少于40个音节,所以,用少于40个音节的表达式表示的正数数目只有有限多个。假设R为“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The least positive integer which is not denotedby an expression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containing fewer than forty syllables)。但是,这段英语只包含三十几个音节,肯定比40个少,而且表示R,这自然产生了矛盾。

我的浅见:

假设R为“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一步是错的,因为用文字来描述一个数只是一种简单的映射,并没有规矩,只要我开心,我照样可以用“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个词首先直接用来表示1,虽然这样的描述让人很难理解,但是逻辑上并没有错误。

那么,在遇到了一个足够大的数之后,我们再想用“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个词来表示就不行了,因为已经被用过了。

即使我们按照正常逻辑,1就是one,2就是two,一定会遇到一个,除了“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个词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少于40个音节的词可以表示的数,如果此时我们用这个词来表示它,后面就一定还会遇到一个无法用任何少于40音节的词表示的数,因为这个词已经用过了。

格瑞林和纳尔逊悖论

如果一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适用于这个形容词本身,比如“黑的”两字的确是黑的,那么这个形容词称为自适用的。反之,一个形容词如果不具有自适用的性质,就叫做非自适用的。在英语中:“Polysyllabic”(多音节的),“English”(英语的)这些词都是自适用的形容词,而 “monosyllabic”(单音节的)、“French”(法语的)这些词就是非自适用的。我们来考虑“非自适用的”这个形容词,它是自适用的还是非自适用的呢?如果“非自适用的”是非自适用的,那么它就是自适用的;如果“非自适用的”是自适用的,那么按照这词的意思,则它是非自适用的,这就导出矛盾。

 

 

文章来源: blog.csdn.net,作者:csuzhucong,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

原文链接:blog.csdn.net/nameofcsdn/article/details/5267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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