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真太**恶心了。
大家好,我是二哥呀。
今天我们来谈一个令打工人“头皮发麻”的东西——竞业协议。
这玩意就好像孙悟空的紧箍咒,你乖乖叫师傅的时候相安无事,可一旦你对师傅的意见有异议的时候,那师傅可就要念一发紧箍咒了,念的时候能让你痛不欲生,还没有别的办法。
念完你只能乖乖地服软,再叫一声师傅(注意,此处不是师父)。
你说气不气!
并且这事发生的频率不算低,前段时间,星球里一位球友就在一篇帖子的留言区说,他的一个学长就被竞业协议了,难受的一笔,要赔一大笔钱。
尤其是马上要正式入职的 24 届同学,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看几眼,不要掉以轻心。特别是那些网评比较差的公司,要格外小心。
虽然我自己刚毕业签正式劳务合同的时候,细节是一点没看,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尤其是一些“心胸很狭隘”的人刚好负责竞业协议这件事的时候,他没事干,或者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会主动在你不注意的情况发起竞业协议。
比如说,辞职的时候,散伙饭也吃了,大家表面是一片祥和,企业也没有提竞业协议的事,你以为公司还是有感情的。
于是,你有一天心情大好,高调在朋友圈宣称新公司的福利待遇非常不错,自己过得很舒服,然后就被之前公司负责竞业协议的前同事看到了,他就悄悄往你账户里打一笔钱 6684 元,然后备注“竞业限制补偿金”。
再然后,就向法院起诉你了!
所以,签署过竞业协议的同学一定要在离职三个月内尽量保持低调,并且时刻注意自己的工资账户,一旦发现账上多了一笔异常的资金,不要以为天上掉馅饼了,而是天上掉陷阱了。
那入职的时候签竞业协议心里至少有个底,有些比较恶心公司会在离职的时候要求你签署竞业协议,名义上是为了防止你加入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实际上就是为了刁难你。
那这时候,一支录音笔就很重要了,要尽可能多保留一些证据,以免后患。
总之一句话,打工人在竞业协议面前就是要尽量保持卑微,虽然这很接受,但在制度没有向打工人倾斜的时候,我们只能这么低声下气。
朋友跳槽到一家互联网大厂,然后碰见了一位前同事,但发现内部软件上这位前同事的名字都改了,就是为了躲上一家公司。
这事是我在星球嘉宾阿秀那里看到的,不知道真假,但我觉的这种“隐姓埋名”的做法还是非常稳妥的,值得借鉴的,总之如果有可能,要尽量掩盖之前的信息,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毕竟坏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有些“岳不群”们专干这种阴险毒辣的事。
当然了,假如公司要求你必须签署竞业协议才能入职,那也没必要因噎废食,毕竟现在找一份薪资待遇还不错的工作不容易,你只要记得离职的时候一定要低调,不要得罪人。
就像服软后的孙悟空,这妖精你不让俺老孙打,咱不打就行了呗。
至于什么是竞业协议,可能有些同学还不太清楚,这里就让 Kimi 来回答一下,大家心里好有个数。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参与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当中,竞业协议就会自动失效。但大家都知道,空窗期是贼难受的,尤其是有房贷、教育经费压力的情况下,你很难说一直不去找工作。
靠竞业协议那点补偿是完全撑不住的,况且公司还不一定及时给。这种情况下,只能说尽量低调,消失在众人的视野当中,苟就对了。
最后,希望看到这篇内容的同学,都能心里有个数;也希望有利于打工人的制度和法规能尽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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