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研究生学硕党支部请假制度
信息学院研究生学硕党支部请假制度
为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完善支部管理制度,实现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此请假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或党员活动需要请假时,须先向学院党总支秘书说明请假理由,并且请假条由导师签字并经由学院盖章方视为有效,在开会或活动开始之前亲自交给支部书记,其他支委或成员均无权批假;
二、与支部书记请假,要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要与支部书记取得联系,获得批准方为有效;
三、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事先请假,不允许托人代请假,不受理口头请假,事后补请者视为无效请假;
四、以下情况不能出席或不按时出席者,须履行此制度;
(一)、党支部定期的组织生活会
(二)、支部开展的各种活动,或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对党内组织生活会和其他教育活动有如下行为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迟到:
1、累计2次且每次超过5分钟的,给予警告处分。
2、经常迟到,态度散漫,要求不严的且累计迟到次数超过2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留党查看处分。
无故缺勤:
1、无故缺勤1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缺勤2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无故缺勤次数超过3次的,将报学院党支部讨论是否可开除其本人党籍。
请假:
胡编乱造请假理由且请假次数超过2次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警告处分。代人签到,代人开会者,将予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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