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Hilens活动的断想
最近笔者因随便回答了几个问卷调查的问题,就被拉入了一场没有胜算的TP活动之中。尽管奖品中有我心仪的HiLens Kit,但是低头看了看自己微信的朋友圈的人数,“自知之明”的声音反复在脑海中鸣响。
尽管如此,笔者还是暗地里给自己的一些久违的微信朋友发了投票的链接:
要知道微信的朋友建起来很容易,扫一下就行了,但是维持起来却不容易。“朋友”这个词汇,在现代的快餐生活中,几乎是个奢侈品。狗肉朋友并不能成为你的灵魂伴侣,职场同事甚至都不能互相交心(没准你的一句话就成为朋友的投名状),而你的那些同学,也许是你能找者去TP的唯一类别。因为那些同学可能跟你的利益毫无冲突,却有着童年相伴的美好回忆,谁也不愿意打破初见时的美好,即便生活让你造了无数的罪孽,谁都希望当年那个毫无心机的自己,虽然再也回不去,也不至于不敢再回忆。
当然,向久违了的微信朋友发出消息的那一刻,你除了收获“已投”之外,你也会收获其他两种东西,比如:
以及:
岁月多少轮回,当你曾暗地里清理自己想着再也不会接触的那些人的时候,屏幕的那头,同样想法的人也在使用同样的功能。
当然,有些回复,也让你产生莫名感慨,或者浮想翩翩:
貌似开头太长了。。。技术型博客写起来总是没有风花雪月来的有趣。让我们回到正题。
(图为笔者拿到188票的截图,为啥要截这个,显然是因为吉利。)
对于TP而言,举办方具备毫无疑问的最终解释权,这是毋庸置疑的。大家能做的就是,在上述规则下,尽力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即可。那我们来探讨下,关于这块,哪些是可能不合理的,哪些是技术上可能需要注意的,哪些又是可能被误报的。这可能会让人产生对公平性的之一——正如我目前所在的入围群,冠亚军之间的火药味,多少可以反映出一定的人性——毕竟,奖品是价值6000元的手机和价值4000元的HiLens啊。(第三名200元以下的奖品就忽略不计吧。。。)
首先,关于IP地址集中,这种疑似刷票,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许是对的,但是就比如在我家,父母一起同住。我和父亲TP了,但母亲的手机TP,就一直报这种错误:
可见,系统确实探测出我家几台手机都在同一个wifi下的TP,却可能忽视了这可能是真的人——而不是机器在刷票。但是,你却不能明确提出投票规则中同一IP不能有2个以上TP的限制规则。因为就像大学4~8人的寝室共享wifi也是有可能的,难道这4~8个人的TP就都不算了吗?所以目前来看,应该是存在误报的。但是不是宁可错杀一千,最好不要放过那些真正刷票的呢?我认为可能也是可以的。如果我不那么较真,我宁愿自己被误报,也不希望那些刷票的人能蒙混过关。
其二,我们知道,如果你关注了某微信公共号,那么腾讯服务器会根据该公共号给你分配一个openid,不同的公共号对同一个人分配的openid是不一样的。那么,在这种场景下,你关注后TP,这些信息基本上就会被记录,甚至,可以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微信用户的个人信息也能被公共号采集到。按理说,如果是这样的方法进行TP,由于客户的信息被保留了下来,对其进行分析也可以知道是否存在刷票的成分。但是这样做有一个巨大的风险:需要关注,以及可能需要采集信息。首先,关注会导致一些根本对该公共号无兴趣的人为了投票而关注,造成用户数的虚假繁荣(当然,作为运营官也许很喜欢这样的数据,但是何必骗自己呢?)所以,笔者即便自己在拉票的时候,也会补充一句:
可见,关注这件事是多么地被人讨厌。
那让我们谈到采集用户信息这点,可能是更要被人诟病的了。现在无论是国内的个人隐私的相关法规,还是国外欧盟的GDPR保护法,都对个人的隐私采集提出了要求,像某宝当年那种在生成年度消费报告时靠看不清楚的小字和默认同意(卑鄙地)发送个人隐私信息的手段,在现在已经变成了疑似违法的行为。前两天工信部好像又约谈了几个著名APP的大厂。那么,在TP中采集客户信息,这事越发显得风险重重。作为运营官,也许也不得不对此提高警惕,避免触碰红线。
那么,其实我们还是得回到初心——我们TP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从本次TP的奖品额来看,确实有点血本(当然对于年薪几百万的大厂领导而言可能仅仅是九牛一毛)。这几乎是我看到的其他直播抽奖、回帖抽奖、答题抽奖的活动奖品的好几倍,笔者不得不感叹大厂的豪迈。
明明HiLens是华为的一款好产品,甚至都没找到国内的竞品,但是在推广上似乎有点困境。举办推广场景的投票,也是希望用户能了解HiLens这个产品,甚至产品的运营团队也推出了一些视频答题或者其他的活动,也是为了让这个产品提高曝光率。甚至用户提到的这些场景中,很多是已经实现了的场景,或者说有些可能是不是很适合的场景(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提出的场景),也被纳入到TP的范围内,就是希望用户能够参与场景的思考,以便产品的推广。——这点其实很简单,做出来的东西是要卖的。卖不出去的东西再好也是没有用的。企业的首要目的是盈利,其次才是发挥社会责任心和其他。
但是,像HiLens这样的产品,又特别像是个ToB的产品,考场外测温,卖给学校;工地安全帽检测,卖给施工单位;考勤门禁:卖给单位;发现偷盗行为,追捕逃犯:卖给超市或者公AN部门。作为微信用户大部分的学生,父母,亲友,他们看到这些消息后,能下单吗?很难。
那么,退而求其次,那就推动开发者去用,通过他们去推动企业购买,也许是一条路。如果越来越多的开发者习惯用HiLens做模型训练和业务开发,形成庞大的模型市场,场景丰富之后,HiLens真实用户的选择不就多了吗?即便是开发者因个人爱好而开发场景,其最终也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那么如果开发者本身也能从这种途径中获得利益或成就感,那么,这不就可以造成开发者和华为HiLens团队的双赢吗?
这也是我作为潜在的HiLens爱好者和可能的开发者对HiLens的一些断想。尽管我一直在碎碎念,大厂的领导依然没有我满意的大额产品满减优惠券,或者发了个我吃不到的二等奖大饼,这不得不使我考虑是否转型到Altas 200 DK的开发套件的购买之中,毕竟学习像MindSpore这样类似于TensorFlow的框架,感觉是不是应该比HiLens Kit这种纯在云端编程的产品,更加可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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