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ink开放平台】看这里,你想知道的WeLink应用市场合作管理规范都在这里,快点进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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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ink小达人 发表于 2020/04/07 15:35:03 2020/04/07
【摘要】 如何快速接入开放平台? 请开放平台合作的伙伴们及时关注我们开放平台合作规范,准确对接企业需求

WeLink应用市场合作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本规范适用于WeLink应用市场的所有应用。本规范是《华为云市场合作协议》和《华为云合作管理规范》条款和条件的补充。《华为云市场合作协议》和《华为云合作管理规范》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合作伙伴在参与WeLink应用市场时,必须始终遵守本文件中规定和/或提及的政策。如果合作伙伴未遵守本规范的任何条款或条件,WeLink有权采取下架合作伙伴产品、终止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协议等措施,对WeLink造成损失的,WeLink有权要求合作伙伴赔偿所有损失。WeLink可以不时更新本规范。除非本规范另有明确约定,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规范项下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WeLink”即指HUAWEI CLOUD WeLink。

第二条 “应用市场”即指由WeLink建立和运营的中立网络交易平台,WeLink合作伙伴可以通过该平台向最终用户推广和销售基于WeLink使用的应用。

WeLink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应用市场名称、网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过公告、邮件及其他方式通知合作伙伴及用户。

第三条 “合作伙伴”即WeLink应用市场应用提供商品和服务提供商,是指经过有效申请并经过WeLink同意,通过WeLink应用市场向用户销售应用和服务等的企业。

第四条 最终客户(“最终用户”、“用户”):是指通过WeLink应用市场,购买、获取、使用WeLink应用市场中销售的软件及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章 入驻

第五条 【入驻条件】入驻WeLink,合作伙伴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拥有正规的公司资质。并且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

  • 《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

(二)接受并签署WeLink应用市场相关协议及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华为云市场合作协议 》、《华为云市场服务协议 》《华为云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声明》等(如下统称“WeLink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及管理规范的条款开展业务合作;

(三)按照WeLink应用市场现有入驻规则,合作伙伴暂不需要缴纳入驻保证金;WeLink保留收取入驻保证金的权利,需要合作伙伴缴纳时,另行通知;

(四)拥有有效的WeLink账号、华为云账号;

(五)通过WeLink应用市场、华为云市场合作伙伴认证;

(六)WeLink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含伙伴政策要求的条件)。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六条 【应用上架】合作伙伴在上架应用时,除需遵循WeLink相关协议外,还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上架的应用必须安全、可信,必须经过WeLink安全审核;

(二)上架的应用可以收费购买或免费使用,且合作伙伴具有售卖或发布上架应用所需的全部资质,合作伙伴承诺应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合作伙伴对其上架的应用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若涉及开源软件,应严格遵守WeLink相关协议对开源软件的要求和相关授权规定;

(四)上架的应用标题、图片、价格、描述等要素应当互相匹配对应,不得故意抄袭其他已入驻平台的合作伙伴应用信息;

(五)上架的应用不得含有以下信息:

1.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2.含有木马、黑客程序等有损网络安全的;

3.可能套取他人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个人或者企业隐私信息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或违反华为云各项规则的内容;

5.发布的应用或信息内容中不得使用“唯一”、“最优”等夸大宣传或过度承诺的用语;

6.上架的应用不允许内置未在WeLink应用市场上架的应用/服务的售卖交易入口,对应用的续费必须通过云市场平台进行交易;

7.上架的应用不得内置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并要求用户重新注册或录入用户信息;

8.上架的应用如涉及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在应用上架前,合作伙伴必须已经获得相关许可及备案。

(六)不得发布《华为云市场合作协议》中列明的禁限上架、禁限售信息;合作伙伴不得恶意提交不符合发布规范的服务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第七条 应用下架

(一)应用的下架。下架某个应用将导致该产品在市场无法再被看到或无法再提供给其他客户进行使用。但是,在该应用下架之前已经购买、使用该应用的客户可以在下架之后的相同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应用。

(二)合作伙伴下架。合作伙伴可以申请主动将某个应用下架市场,要求做到:

1、至少提前90天向WeLink开放平台提出;

2、至少提前90天在产品内公示并主动向所有用户发出即将下架的通知;

3、收费型应用需要为已订购服务的用户持续提供服务直至服务期满,如无法支持期满的,需与用户协商得到用户允许并完成退款;免费型应用需要与用户协商服务结束时间,确保用户无疑议、无投诉;

4、要求停止服务前确保所有用户都完成授权解除、退款到位;

5、退出过程中要保障用户满意度,对出现了用户投诉、赔偿等问题的需积极主动处理;

6、退出后要求在3个月内及时清除所有WeLink产品相关数据。

(三)WeLink主动下架。WeLink保留将任何应用从市场下架或暂停的权利,不论是否存在任何原因。下架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条款;(B)合作伙伴的应用与相关上架信息之间存在不符;(C)合作伙伴的应用被指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D)合作伙伴的应用面临内容或质量投诉;(E)合作伙伴触犯任何与《高压线及违规处理》规定相关的问题,或(F)合作伙伴未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客户提供支持。

(四)应用的终止

1)某应用的终止指WeLink通知现有客户,该应用已被终止,客户于终止通知中指定的到期日期之后,不可再使用该应用。合作伙伴同意,如果客户在该截止日期之后擅自使用合作伙伴的应用,WeLink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在某应用被终止时,现有客户可以继续在此后90日内或客户认购合作伙伴的应用的有效期届满之前(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以下简称“逐步结束期”)使用该应用。合作伙伴必须在现有客户的逐步结束期内,继续向该等现有客户提供作为合作伙伴应用一部分的任何服务。

3)除非因法律要求终止或者因强制性情形而必须终止(比如欺诈或被控侵犯知识产权)或WeLink另行要求,否则合作伙伴不应在任何应用的逐步结束期届满之前终止该应用。

第八条 临时中止

(一)若WeLink确定发生以下情况,WeLink有权在发出通知后立即临时中止合作伙伴账户访问或使用部分或所有WeLink应用市场平台服务的权利:

1)合作伙伴使用WeLink应用市场:

a)对WeLink平台或用户有任何第三方安全风险;

b)可能对WeLink、用户的账户的内容产生不利影响;

2)合作伙伴违反了协议及/或本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对WeLink或最终客户产生不利影响;

3)合作伙伴未经WeLink事先书面同意,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转让合作伙伴的财产或其他类似处置,或者合作伙伴已成为破产、重组、清算、解散或类似诉讼或程序的主体。

第九条 【售后服务】合作伙伴必须对收费应用及特定免费应用提供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方式及时间】

1、具有5人以上的技术及客服团队,拥有2年及以上的该行业服务经验;

2、合作伙伴至少保证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9:00-18:00)内提供实时在线服务;(注:本规范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合作伙伴在售出应用后,可以给最终用户提供应用售后支持,例如电话支持,技术支持,应用支持等;

4、合作伙伴在上架应用时,需提供服务接口人或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用户对应用产生咨询、需求和投诉时,平台能及时反馈给服务商;且以上信息出现变动时,服务商需提前向平台报备;

5、客服在服务时间内不能出现即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或联系邮箱无人回复等情形,以提升用户体验;合作伙伴接口人需能及时响应并解决平台转发的用户声音,保证用户声音得到及时回响;

6、提供(收费或/及免费)应用的合作伙伴,因应用不可用,合作伙伴必须为用户提供替代方案、数据备份迁移服务等解决措施。

第十条 【交易限制】合作伙伴在与用户交易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用户在WeLink开放平台已经提交购买的应用,合作伙伴私自将最终用户引导至自已或第三方的渠道下单支付;

(二)合作伙伴为用户提供针对WeLink产品的服务的过程中,未经WeLink事先同意,引导用户使用非WeLink产品的行为;

(三)其它违反本规范、政策以及WeLink相关协议约定,恶意抢占用户资源的行为。

第五章 用户退款管理

第十一条【退款】对于WeLink应用市场应用,用户可能会因应用问题等原因发起退款要求。合作伙伴收到退款通知后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退款金额:对于用户付款之日起5天内的周期,退款金额为全款,对于超过5天的订单,根据合作伙伴承诺的协议进行退款或不予退款。

第六章 退出管理

第十二条 【主动退出】合作伙伴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申请退出WeLink应用市场。

第十三条 【清退】合作伙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WeLink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出云市场:

1.合作伙伴出现实质性违反协议及本规范,及《高压线及违规处理》中应被清退的情形;

2.不再符合相应的入驻条件;

3.合作伙伴账户因违反华为云、WeLink网站的协议及其他规范,已被华为云、WeLink列黑名单或清退的。

第十四条 【退出后业务处理】合作伙伴退出时,对其与用户之间已经达成的交易,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 购买该合作伙伴应用的用户未启动的,全部执行全额退款操作,并赔偿因此给客户及WeLink造成的损失;

(二) 购买该合作伙伴应用的用户已启动但未结束的,按照协议进行部分退款操作,并赔偿因此给客户及WeLink造成的损失;

(三) 合作伙伴退出后,其售出的WeLink应用市场的应用的相关售后服务,均由合作伙伴自行与用户协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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